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经验分享 >> 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 正文

湖南湘乡某中学拥挤踩踏案

时间:2017-02-07 09:4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键词:拥挤踩踏;湖南湘乡;中学生

1.案例描述

20091272130分,天空下着大雨。湖南省湘乡市某中学学生晚自习下课后,很多学生为了不淋雨,从离宿舍和教学楼最近的一号楼梯口(仅有1.5米宽左右)通过,有几个调皮的男生将楼梯口堵住,楼上的学生没有意识到,继续向前走,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8人留院观察。

法院认为,该中学校长叶某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该中学政教处主任陈某、政教处干事彭某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整理自新华网,原标题《湖南湘一中学发生踩踏事故826伤》,2009128日)

2.案例分析

此次踩踏事故反映了学校建设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

其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本案例中,学校楼道里没有安装应急灯,也未设置警示标志学生因下雨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造成一号楼梯人流量增加,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其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事发时,学校只安排了1名现场看守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难以及时有序地疏散全部学生,导致本次踩踏事故的发生。

从本案例吸取的教训是:首先,学校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并消除校园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在楼道里安装应急灯与设置警示标志。其次,在人流高峰期,学校应安排多名专门负责疏散学生的人员。最后,学校要将疏散演练常态化,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