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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14 10:58 作者: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12号)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7号)精神,推进学校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省教育厅决定2018年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现将《四川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川教函〔2018〕248号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4日

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实验区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创新学校安全教育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提升安全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和常态化水平,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理念,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把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学校安全教育水平,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托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的建立,实现全省学校安全教育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构建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和安全教育体系,引导广大教师利用信息化平台实施安全教育,使全体学生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带动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基础知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逐步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平台部署、培训、试运行(2018年5月—2018年8月)

1.部署信息化平台和组织培训。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建立全省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为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和支持。省教育厅将定期督查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

培训活动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的安全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分批进行(2018年6月底前)。

2.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教师(班主任)通过平台上提供的课程、PPT、技能训练短片进行安全教育,学生通过平台进行学习、测试和技能训练(2018年6月—2018年8月试行)。

3.在平台上开展专题教育或专项活动。暑假安全教育专题教育或专项活动(2018年7月—2018年8月试行)。

4.建立家校安全提醒机制。依托安全教育平台移动版,建立周末和节假日提醒制度,确保学校、班主任在周末、节假日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提醒,做到安全提醒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内容、有数据记录、有家长反馈,切实告知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安全监管责任。

5.强化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疏散演练效果。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的要求和规范,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并在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上的“应急疏散演练报送模块”,上报应急疏散演练的实际情况,包括:演练计划、组织方案、实施过程、评价总结等各项资料和数据,以便后台进行分析。

(二)第二阶段:正式应用(2018年9月—2021年4月)

1.推动安全教育平台的全面应用,实现安全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2.开展针对性的专题教育和寒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发动全市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

3.在充分利用全国安全教育优质课程资源的同时,积极开发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课程。

4.建立安全教育教科研体系。

5.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6.不断健全完善家校安全提醒机制,不断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和能力。

7.总结、评估与考核。通过平台的安全教育管理和评价体系对安全教育的数据进行分析,对安全教育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各级教育部门、学校、教师(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技术、课时、人员、管理“四到位”(每年12月)。

四、课程实施

(一)课程设置。

根据安全教育课程体系的设置,幼儿园44课时,小学阶段90课时,初中阶段48课时,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24课时。上述安全教育课时均通过学校各类主题活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社会实践等课程灵活弹性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的课时数分别为:

1.幼儿(44课时):小、中班各14课时,大班16课时;

2.小学(90课时):其中一、二、三年级各14课时,四、五、六年级各16课时;

3.初中(48课时):七、八、九年级各16课时;

4.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24课时):其中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各8课时。

(二)实施途径。

1.知识传授: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按照每班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要求,统筹安排,确保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学生受教育面和课时落实率均达到100%。各学校要根据安全教育不同主题,灵活安排弹性课时、长短课时进行授课活动。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均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完成。

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贯穿于保育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

小学可利用晨会、班队课、室内活动课、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时间进行教学活动。

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可利用班团队活动、军训、社会实践活动室内活动课等时间进行教学活动。

2.实践训练:安全技能的培训需要学生参与互动得以实现,因此除了安全知识课堂传授外,还要利用多种形式实现每月一次演练,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提升安全技能。

各学校在落实多形式安全教育课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校刊、墙报、板报、参观、演练和组织学生社团等方式,有效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三)平台使用。

信息化平台为所有学校、每一位班主任、每一名学生开通账号。信息化平台中的安全教育课程、配套课件、技能训练短片、图文资料等教育教学资源,供教师授课和学生自主学习使用。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优势,将安全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落实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职责,学校要利用信息技术与安全教育的深度融合,积极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实验区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实验区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开展活动要一切从简,充分利用教育和学校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校、参加培训人员、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培训工作。

一级培训:由教育厅统一组织,邀请中国教育学会的培训老师到各市(州)负责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安全科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及直属学校的分管校长、学校信息管理员进行培训;

二级培训: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所辖学校分管校(园)长和信息管理员进行培训;同时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所辖学校对所有班主任老师进行应用培训。

(三)考核评价。

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安全教育实时统计数据,层层落实安全教育分级管理与考核评价。把安全教育课程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学校综合评价和平安校园评价体系。将各班级开课情况、课后测评情况、技能训练情况、活动参加情况等安全教育数据作为对学校和班主任安全教育工作考核的抓手,作为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体系重要内容之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经常性、随机性、专题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组织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评价标准、教育公共应急服务等领域的课题研究。总结实验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全市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