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精神,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现将《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预警、干预(简称“三预”)工作,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学校和谐稳定。“三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既有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属性,更有学校管理工作属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通过“三预”工作,引导学生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善待他人、悦纳自我,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早发现、及时疏导、有效干预,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助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制定适宜本校实际的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实施方案。
二、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三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把“三预”工作的实施作为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与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教研机构要组建“三预”工作专业指导团队,整合本区域优势资源,组织开展“三预”工作研究和成果推广活动。中小学校要把“三预”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三预”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部门及相应职责,制定学校“三预”工作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心理危机报告、心理危机干预等相关工作制度,按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个体情况强化危机管控。要重视社会资源在学生“三预”工作中的作用,正确应对媒体和社会舆论。
三、预防为主,科学实施
“三预”工作要以“育人”为根本目的,面向全体学生。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要丰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危机干预要注重使用专业工具,运用专业手段,提高干预的有效性,避免对学生造成新的心理负担和伤害。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自制力不完全的,要实行妥善监护,并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要确保家庭的知情权,家校合力,动态监管,建立校内外、全方位、零死角的学校“三预”工作网络。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注意专业伦理要求,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处理和干预需取得其监护人知情同意;对当事人信息做到严格保密;超出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范围时,要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重视家校合作,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让家长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四、整合资源,加强保障
学校要调动德育和教学部门、共青团、少先队等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实施“三预”工作的合力。要以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为骨干,德育干部、班主任及团队干部为主力,学科教师、学校后勤人员、学生家长为重要力量的学生“三预”工作队伍。要加强对学科教师、班主任、家长以及包括宿舍管理人员等后勤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常识,初步识别学生心理异常现象,了解心理危机的相关知识和程序。要注重吸纳高校、医疗卫生部门、心理咨询机构等的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参与支持学校“三预”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三预”工作人、财、物方面的保障。配备专业教师,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保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经费,确保“三预”工作的实施,不断提高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请各地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联系人:冯艳 联系电话:028-86112384
川教函〔2018〕274号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6日
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指导意见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简称“三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既有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属性,更有学校管理工作属性。为推进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建设,强化日常教育预防、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危机干预,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学校和谐稳定,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中小学根据学校及学生实际执行。
一、常态“预防”工作
预防工作在学校常规工作中进行,常态化开展。常态预防工作坚持积极心理健康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为目的,面向全体学生、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一)预防性教育任务及内容。
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方法等。预防性教育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生命教育、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
(二)预防性教育途径。
1.心育课程。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程、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专题心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常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用积极心态解读、正确处理各种困惑、冲突和矛盾,培养积极心理品质。要注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阶段性特点,尤其关注各起始年级、青春期阶段和中、高考前后的心理疏导和指导,不断提升学生的心理抗挫能力。
2.学科渗透。学科教师应结合本学科特点,尊重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在学科教学中挖掘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并在教学过程加以落实。班主任要以主题班会、微班会等形式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班级日常管理和班集体建设中。
3.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精心组织实施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文体活动、读书活动、校园心理剧、专题演讲及社会实践活动,举办心理健康手抄报、黑板报、组织学生心理社团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体验性,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经常性和实效性。
4.环境育人。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站、依托互联网+开设公众号、微课堂、开设心理热线电话等方式,营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课程的建设除考虑学校环境、班级环境、宿舍环境的建设外,还要调动家长、社区的积极性,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外环境。
二、适时“预警”工作
“预警”工作机制,有利于对有心理危机或潜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监控和防护,同时为是否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选择何种心理干预方法提供信息依据,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发现突出问题,适时发出警示。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新生入学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量,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科学使用心理测量工具,在数据分析、问题界定的基础上进行预警预报。
(一)科学把握“预警”级别和时机。
1.将存在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列为一般预警对象,并发出一般预警。
2.将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列为重点预警对象,并发出重点预警。
3.将属于高危人群、易发生自残行为、有自杀倾向、易发生危害他人行为的学生列为特别预警对象,并发出特别预警。
(二)规范实施“预警”流程。
1.一般预警: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班主任,协同班主任予以关注。
2.重点预警: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班主任、学校德育处、分管校长和家长,共同采取措施,跟踪个案学生的发展,重点关注。
3.特别预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时将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班主任、学校德育处、分管校长、校长和学生家长,学校和家长共同采取有效的特别防护干预措施。
三、及时“干预”工作
以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危机干预为手段,及时应对、排除和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并在必要时实施医疗转介。
(一)“干预” 的策略。
1.强调现有危机的立刻解决,着眼于个体当下心理压力的减轻或消除,情绪的稳定,社会功能的恢复。
2.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帮助个体澄清现实事件、自身感受,提高应对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提供适当的心理支持,帮助增强个体适应性。
3.多角度分析当事者的危机状态,除考虑当事者个人的心理资源和应对能力外,还要了解其所处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
(二)“干预” 的方法。
1.耐心倾听,建立信任的人际关系。干预者要通过真诚关心的态度,耐心倾听当事学生的倾诉,和当事学生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鼓励当事学生主动参与干预过程。
2.鼓励当事学生疏泄情绪,给予其心理支持。干预者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当事学生的感觉和体验,让当事学生充分宣泄情绪,给予其情感上的支持,帮助当事学生摆脱沮丧、抑郁、焦虑、愤怒等情绪。干预者不能将自身想法强加给当事人。可以利用暗示、疏导、放松技术、改变环境等方法来改善当事学生的情绪状态。
3.分析并解决问题。干预者不提供现成的公式或套路,要通过启发、引导、暗示、鼓励、提供信息等方法,和当事学生共同分析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危机,寻找克服困难和应付危机的策略、方法和资源。
4.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利用相关的机构或家庭、社会等支持系统来提供相应的协助;帮助当事学生重新认识社会支持的力量,使其能主动借助社会支持的力量改善自身状况;必要时转介医疗机构。
(三)“干预”的步骤。
第一,开展危机评估。危机评估是进行危机干预的前提,同时也贯穿整个危机干预的始终。干预者通过对突发事件、个体生理心理状态、社会状态和个体采取的应对行为模式的评估,确定心理危机的状态和严重程度,确定干预技术。
第二,制定干预方案。在危机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个体生理心理的干预方案,设计干预的策略,解决目前的危机状态和防止危机状态进一步恶化。
第三,实施干预措施。与处于危机状态的个体保持密切接触,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鼓励危机个体用语言表达内心感受,指导其进行适当的情绪宣泄,以心理学专业知识,向危机个体提供应对技巧,提高其应对效能,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应对策略。
第四,确定心理危机干预结果。不断对干预有效性进行评估,通过观察,访谈、量表等形式对危机学生进行干预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四)“干预”的级别。
1.一般预警的干预
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作一般性的个别心理辅导。一般预警的干预要求建立学生个案资料,记录和分析其辅导干预的变化情况。
2.重点预警的干预
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作重点的个别心理咨询。重点预警的干预要制定心理危机重点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重点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材料。
重点预警的干预,若干预无效,且危机加重,可转为特别预警的干预。
3.特别预警的干预
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特别的个体危机干预。特别预警的干预要求做好详细的学生心理危机分析、归因分析和心理诊断,制定心理危机特别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特别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必要时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
学校要建立防护措施、监控措施,应对和防止学生的极端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安全。除了对危机个体进行干预外,要关注其所处群体的应激状态,采取适当措施对群体进行安抚和引导,防止危机事件的影响扩大化。同时,学校要及时将特别预警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的时间、原因、判断、干预方式、过程变化等情况,写成书面特别预警干预情况报告,以应对家长、媒体、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和纠纷;经上级同意,必要时学校要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情况,争取主动,防止学校的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